忽然想起前几日涉间戏言,说是看端木姑娘纤影翩跹,在大将军身前往来凝神施针时,就像一只灵巧的燕雀,在粗壮树木的枝桠间跳来跳去,啄虫觅食。
思及此,他唇角不觉泛起一丝笑意。
端木蓉见他神色愉悦,便打破沉默问道:“蒙将军常年征战,怎会对制笔之道如此上心?”
“此事说来话长。”蒙恬见她问及自己得意之事,欣然道,“姑娘有所不知,我年少时曾研习律法,在咸阳担任过狱官。”
“将军竟做过狱官?”端木蓉微微一怔,“这……我倒是没想到。”
“为何没想到?”
“将军这样的……”端木蓉停顿了一下,似在斟酌用词,“……名将,我本以为从起步便是在军中历练出来的。却不曾想,竟是从吏事这样的文差开始。”
“姑娘问得好!”蒙恬眼中一亮,朗声笑道,“其实当初我年少气盛,刚被安排到这位子上时,也是百思不解。后来家父对我说:吏事便是人事。人事、政事、兵事三者,人事才是根本。通情达理、识了人伦后,便自通政事,亦能兼通兵事。如今回想起来,才知这话当真是金石之言。”
端木蓉闻言心中一动,细细品来,愈发觉得这话耐人寻味,竟一时忘了回应。
她自是不知,蒙恬虽领大军,此时的正式职务却是文职——掌治京师咸阳、统辖关中之地的内史。
蒙恬见她不言,便接着道:“姑娘方才问我为何对制笔之道如此上心,是吧?”
端木蓉点了点头。
“我任狱官时,主管的正是狱讼文书。”蒙恬道,“那时文书往来频繁,每日书写不绝,手中所用的笔却常常分叉掉毛,用不上几日便废。这情形多了,便萌生了改良之意。”
“不知将军当时做了哪些改良?”
“与现今相仿,也是以鹿毫为柱。起初我用兔毫为被,虽柔软称手,但因兔毛油脂过多,难以着墨,不甚满意。后来驻守北疆,发现以羊毫替代兔毫可解此困,便成了姑娘现在所见之笔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将军这‘有的放矢’之法,倒与我医家‘对症用药’之理相通。”
“正是此理。”
又是一阵沉默。不过蒙恬却因今日与端木蓉的交谈比往日亲近,暗自欣然。
片刻后,只听端木蓉又道:“蒙将军,说到兔毫油脂过多、难以蘸墨一事,我倒想到一物,或许可解。”
“哦?姑娘请讲。”
“便是我们医者常用的蜃灰,哦,就是贝壳烧制后研磨之物。适量蜃灰水可去油脂而不伤物。”
“多谢姑娘指点,我定当一试。”
“我这里刚好还有一些,将军不妨先拿去试试。”
治疗结束后,端木蓉将针具收入医箱,又从随身医囊中为蒙恬翻找蜃灰。
蒙恬整理着衣袍,余光却瞥见敞开的布囊中躺着两个木人像。布满红蓝经络的那个,他未曾在意;另一个素朴无华的,却一下子攫住了他的视线——
那衣着发式,他印象实在深刻,分明是曾在三千黄金火骑兵阵前,倏然与他“同乘”一马、威胁要取他首级之人。
“难道是他?”蒙恬心中一惊,“他跟端木姑娘是……?”
蒙恬强自镇定,话到唇边转了三转,终是状若随意地问道:“盖先生仍在墨家?近来可好?”
虽暗自期许她能现出困惑之色,或道些意含与“盖先生”疏离的客套言词,端木蓉声音中的涟漪却在他意料之中:“他……尚好,多谢将军垂念。”
蒙恬闻言心头一紧,面上却不动声色,只淡淡道:“如此甚好。”心底却翻涌起一股难言的嫉妒:一个背弃帝国、背弃皇帝陛下的叛徒,怎配得上这般福分?
转念又想:“盖聂曾号称大秦第一剑客,为陛下剑术之师,更是手刃墨家荆轲之人。连他都能得端木姑娘青眼,我未必就没有机会……”
一时间,心中各种念头纷至沓来。
思绪纷乱间,忽闻心底一个声音冷冷道:“那夜桑海城外,执剑护在她身前的可是他,而执戈相向的却是你。”
这想法如冰水浇头,让他不禁苦笑:“原来从一开始,我便落了下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