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民政局在社会福利中心大楼的三层,楼梯是水磨石的,踩上去有点滑。姜蓝到的时候是上午九点半,杨厂比她早到十分钟,站在大楼门口,手里拿着一张纸条,上面是他自己写的“临时监护证明申请材料清单”,字不好看,但每一条后面都打了勾。
“都齐了?”姜蓝问。
“齐了。”杨厂把材料递给她,一个透明的文件袋,里面装着派出所的情况说明、医院的诊断证明、杨厂的身份证复印件、他手写的一份情况陈述,还有奶糖的出生医学证明——那张纸杨厂一直留着,折得很小,塞在冲锋衣内兜里,已经被汗浸得发软。
姜蓝打开看了一眼。出生医学证明上写着母亲的名字:刘芳,父亲的名字:杨厂。孩子的名字当时没取,写的是“杨宝宝”。
她把文件袋合上,推开玻璃门,走了进去。
民政局的办事大厅不大,三个窗口,只有最左边那个开着。窗口后面的工作人员是个年轻男人,戴眼镜,胸牌上写着“李志远”。姜蓝把材料递进去,他翻了一遍,抬起头,表情是那种标准的“这事儿有点麻烦”的预兆。
“你是孩子的什么人?”他问姜蓝。
“我是捡到他的民警。”
“那他呢?”李志远用下巴指了指杨厂。
“他是孩子的生父。”
李志远皱了皱眉,把材料又翻了一遍,然后把情况说明单独抽出来,看了两遍。那张纸上写了杨厂遗弃孩子的经过,是老周让法制员老吴把关过的,措辞客观,没有“犯罪嫌疑人”之类的字眼,只写了“经查,杨厂于某年某月某日将孩子放置在派出所门口,目前孩子身体状况稳定,正在医院接受治疗”。
“这个情况,”李志远把材料放下,食指在“放置”两个字上点了一下,“你们立案了吗?”
“还没有。”
“那他现在是什么身份?”
杨厂站在姜蓝身后,一直没说话。他低着头,像是在等一个判决。
姜蓝回头看了他一眼,然后转回来,看着李志远:“他是孩子的父亲。我们需要一个临时监护的证明,给孩子办救助、办手术签字。临时监护不是放弃监护权,只是一个过渡性的安排,法律上有依据。”
李志远摘下眼镜擦了擦,重新戴上,双手交叉搁在桌上:“我知道临时监护是什么。但是按照规定,指定临时监护人的前提是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。他这个情况,不是无法履行,是他实施了遗弃行为,性质不一样。”
姜蓝的耐心正在一点一点减少,但她的语气没变:“所以您的意思是,不能办?”
“我的意思是,这个章不能随便盖。你们需要先走一个程序,确认监护权是不是还在生父手里。这个程序不在我们这儿,在法院。”
姜蓝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吸得很慢,像是在把要脱口而出的话一根一根地拽回去。
“孩子现在在儿童医院,先天性心脏病,体重不到六公斤,再过几周就要做手术。手术需要监护人签同意书,没有监护人签不了。您告诉我,这个程序要走多久?”
李志远被她问住了,停了两秒,说:“你们去找法律援助,我可以帮你们联系。”
姜蓝盯着他看了三秒钟,然后站起来,把材料收进文件袋,拉上拉链。她没发脾气,也没说“你们怎么这么死板”这种话。她在派出所干了三年,知道窗口工作人员有自己的难处,规矩就是规矩,他们也没办法。
但知道归知道,心里那口气还是堵着。
她转身走了。杨厂跟在她后面,两个人的脚步声在空旷的大厅里回响,一前一后,像某种沉重的节拍器。
出了大门,杨厂在台阶上站住了。
“没办成?”他明知故问,声音里没有意外,只有一种“果然如此”的疲惫。
“没办成。”姜蓝把文件袋夹在腋下,站在他旁边,看着马路对面一家卖煎饼果子的摊子,“他说要找法院,走什么程序确认监护权。”
“那得多久?”
“我不知道。可能是几周,可能是几个月。”
杨厂沉默了一会儿,从兜里摸出一根烟,没点,在手指间转了几圈,又塞回去了。
“姜蓝。”他叫她名字。
这几天他已经开始不叫“姜警官”了,直接叫名字。开始的时候有些不习惯,现在已经听顺了。
“嗯。”
“你跟我说实话,我这个事,最后是不是还是要拘留?”
姜蓝没有马上回答。她看着马路上的车流,一辆公交车慢慢靠站,下来一个老太太,拎着一袋子菜,走得很慢。人行道的绿灯闪了几下,变成了红灯,老太太被卡在马路中间,进退两难。
她觉得自己现在就是那个老太太。
“法律是法律,人情是人情,”她终于开口了,“我只能先保孩子。你的事,最后怎么办,不是我说了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