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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“新都”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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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木儿!木儿!缰绳松得别太大了,马跑快了摔着你可咋办?”

一个身裹曲裾深衣的女人,一面用地道的秦腔呼唤,一面追在如风般的骑马少年身后;

头顶的螺髻在奔跑中一步一摇,珠玉宝钗也全被带着一颤一晃,光彩摇曳,愈发夺目。

这里不是咸阳摩肩接踵的街巷,也不是空旷的郊外马场。

这里是咸阳西区的胡人聚居区,是??十五岁以前的罗穆斯家宅的前墙,与南邻的后墙之间所夹成的“门前巷”。

少时的罗穆斯,被叫着“若木”这个名字,在这长巷学会了骑马;

却在肆无忌惮的追风中,让母亲甘夫人忧心万状。

秦人多被束缚在土地上,而罗穆斯的父亲欧谛德谟斯却是“礼日坊”绸缎行的老板,身价亿万。

甘夫人一心相夫教子,送儿子去私塾读书学文。

秦王政二十年十月朔,童年的快乐曲终人散。

……

当西方世界普遍实行简单的阳历时,神秘的华夏就创造了阴阳合历:

在晴朗天气下,只要抬起头望月,就能根据月相的阴晴圆缺,马上判断今天大概是本月的初几;

而一个太阳年里的重要节点,比如立春、夏至等等,也算得一天不差,绝不会过漏了。

每个月的初一,月相永远是几乎看不见的新月,因此被称为“朔”,“不明朗”;

每个月的十五,月相则是一轮玉盘,又大又圆;

“天上一轮才捧出,人间万姓仰头看”——

故而每月十五又被称为“望”。

一切都是那么的科学与严谨,可秦历偏偏将阴历十月做“岁首”,即新年的开始,让隆冬成为四季的第一个季节。

总之,秦人的习俗是,在岁首这天举家前往陵园,为先人扫墓献祭。

欧谛德谟斯生在葱岭西面的巴克特里亚,但他和他的儿子罗穆斯都穿着秦人的衣袍、梳着秦人的发髻,故而也要在这一天去祭祀父亲阿波罗多鲁斯。

在骊山的胡人墓园中,六个字还不是墓碑上最长的名字。

这天,一家老小走出公馆;

倏忽间,便有二三十名蒙面人,明火执仗,从两个方向冲入门前巷,把正要出门的一家人死死堵在了大宅门里面!

就这样,罗穆斯快乐长大的院宅和巷子,成了他插翅难飞的地狱。

金属撞击声,男子喊杀声,妇人尖叫声,孩童啼哭声,在屋宇间繁复震荡——

足以惊动外面街道上的行人,足以让负责胡人聚居区治安的“街使”第一时间得知警情;

足以让负责咸阳城防的城门校尉,第一时间派骑兵前来维持和平。

大秦百姓之间的持械私斗,可是朝廷眼中最为严重的冒犯。

“能够杀死我的武器,还没被发明出来呢!”

老爷子欧谛德谟斯一面冲着刺客们大吼,一面抽出腰间的宝剑,指挥自己的家仆们拼命抵挡;

就仿佛,希腊神话英雄赫拉克勒斯从天而降,附体了年过半百的男主人。

而上面那句话,欧谛德谟斯说的是希腊语;

显然,并不是再给自己的秦人家仆们打气,而是在对蒙面刺客们表达轻蔑——

欧谛德谟斯早就猜到了来者的身份,必定是操着希腊语的仇家!

欧谛德谟斯愈战愈勇,蒙面刺客一个接一个地倒下。

“爷们儿们!”他大吼道,“继续顶住啊!援兵肯定在路上了!”

这些话倒是用了纯正的秦腔,是给奋战负伤的自己人打气用的。

一名刺客眼看局势不利,便也全然不顾杀手这行的荣誉和规矩,挥舞着大砍刀,就直奔躲在厢房的甘夫人母子而去!

“懦夫!无耻的懦夫!”

欧谛德谟斯发现情况紧急,用希腊语一声大骂;

接着一把将搏斗中的对手推开,转身一个箭步,冲入房里。

血染的钢刀,终止了怯懦的杀手;

宽阔的脊背,护住自己的女人和独子——

这下可好。

其余刺客瞅准时机,纷纷也冲入厢房;

明晃晃的利刃,一下下刺向本次行动的头号目标:从巴克特里亚王国逃到秦国的欧谛德谟斯!

待到城门校尉的骑兵拐入暗巷,闯进残破不堪的宅院,

不同肤色毛发的尸体,已经横七竖八地倒在了院里院外;

死者无数,但只有欧谛德谟斯一人是在妻儿的哭泣和怀抱中,安详地闭上了淡蓝色的眼瞳。

……

掌管市政的咸阳内史府很快破案:凶杀案的主使不是别人,正是大夏国的僭主狄奥多图斯。

近三十年来,狄奥多图斯一直派人满世界搜寻那逃脱的复仇之种。

当确定生活在咸阳西区的礼日坊老板,正是当年逃走的欧谛德谟斯时,这群亡命徒们毫不犹豫地下手了。

事实上,刺客们成功了一半,欧谛德谟斯的确被杀害了,但他的种子活了下来。

大秦对于很多种罪行的处罚都是死刑,只不过死刑的执行方法大约有三十四种。

究竟选择哪一种死刑,属于法官的“量刑”范畴。

刺杀欧谛德谟斯的刺客中,有七人被捕。

他们的判决是,“祭旗”。

伴随着巫师的乐歌鼓舞,七个外族人排成一排,同时斩首于大秦南方军的巨幅军旗之下。

只见数丈宽的土黄帆布上,粗黑的线条勾勒出了代表南方的“朱雀”形象。

随着七个人头一齐落地,战旗上的“朱雀”被名副其实地染成了朱赤。

统一华夏之战已经打了四年,大秦的“青龙旗”已经席卷了韩、赵;

而王上刚刚拜王翦为大将,统帅五十万南方军,将“朱雀旗”指向六国中最难啃的楚。

……

祸不单行。

罗穆斯的舅舅们,一直反对自家小妹嫁给那个“红毛鬼”。

欧谛德谟斯死后,他们就囚禁了服丧的甘氏,霸占了妹夫的家财;

然后,把虚岁十五的杂种外甥,赶出了咸阳西区的大宅子。

甘夫人很快哀恸而死,而罗穆斯则是披发褴褛,流浪街头,在渐浓的冬意下露宿在夯土复道的桥洞。

这个无家可归的小乞丐,却随身携带一件破布包裹的条状物,连睡觉都要抱在怀里——

那是他父亲留下唯一且最重要的遗产,就是咽气前塞到儿子手里的沾血宝剑。

无论是出于对考妣的思念,还是出于个人安全,罗穆斯都要保管好这柄青铜剑;

宁可风餐露宿,也不能卖掉换钱。

其实,在当时的咸阳城,罗穆斯用此剑防身的机会并不多;

尽管老秦人对外来户有所芥蒂,但真遇到了落难的客民,咸阳百姓还是会施舍一点残羹冷炙、一件破败皮袄。

有一次,罗穆斯路过一户正在建房的人家,竟然被主人拉到工地打灰;

不仅混了十几天的热饭,临了还得了好几枚银元当工钱。

大宅门长大的富贵少年,只能在工地上打个下手;

但却平生第一次,亲手将一栋房屋一砖一瓦地建设起来。

他和工友们,先将宅基地夯实平整,

然后用木板约束黄土、仍旧用木杵加以夯实,筑起一方数尺高的基台;

接着,将砍伐下来的原木,或锯或刨加工成所需的木柱、木梁等料子,

进而在基台上榫卯相接,搭建了房屋的木框架,

全程不用一根钉子,就像华夏衣裳不用一颗纽扣;

基台和骨架都起来了,就在基台表面贴陶砖,在屋内铺青石砖,在正面垒石阶,用土砖砌墙;

最后,在屋顶衍架外部铺上瓦片,在出头椽子上覆盖瓦当,一栋像样的中式房屋就变成了!

……

自食其力,得了工钱,罗穆斯反而烦恼了;

晚上睡觉都要抱紧父亲传下来的青铜剑,生怕遭贼了。

一天深夜,和衣而卧的罗穆斯被不安的嘈杂声吵醒;

立马握住刻字剑柄,从布包抽出利刃,跳出土桥洞下的被窝;

活像一名进入防御模式的轻步兵,守在属于他自己的“城堡”。

然后,就看见一个面如沟壑的老头子,披着花白稀疏的及腰长发;

破衣烂衫的身躯如骷髅般枯槁,满是厚茧的赤脚迈着踉跄的步伐;

一双不知多久都没合上的红瞳,用涣散的目光望向无定所的远处;

而那布满血窟窿的口唇里,用乌鸦般的哑嗓反复喊道:

“末日降至——末日降至——末日降至!”

事实上,怪叫的疯子根本没有往罗穆斯方向走来,甚至都没斜眼瞧他——

可这一夜,成了他的咸阳流浪记里最为惊魂的一刻。

……

第二天,那个热心肠的阿姨,在家给老公和儿子做好饭,又来给小乞丐送来了一份;

这次送来的是刚蒸的麦饭,最上面盖了肥嘟嘟的猪脚和绿油油的青菜。

帮助过罗穆斯的百姓很多,但他对这女人印象尤其深刻;

首先,其他百姓会给他送剩饭剩菜,但女人会给他送来刚烧好的热饭热菜;

其次,女人的年纪看起来跟他先妣差不多大,送来可口的饭菜时,会让少年恍惚回到了美好的过去;

但这位阿姨身上,还有太多太多特别之处,很多地方甚至“不合周礼”!

“那张带了皱纹的脸,”罗穆斯心想,“二十年前的模样,怕是要美过传说中的西施吧!”

不饱饔飧的青春期男孩,竟然还有心思想这些事儿!

“更重要的,”罗穆斯观察着对方,“对方身上那褪色的直裾布衣,竟在缠腰布上绑了一枚巴掌大的双鱼玉佩。”

少年如今落难,十五年前却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,一眼就认出货品档次了。

“材料方面,”他暗自惊讶,“显然是顶极于阗白玉,价值不菲!”

“再看那‘双鱼戏水’造型,”罗穆斯继续分析,“每一片鱼鳞都丝毫毕现,每一粒水珠都圆润光滑,绝对是工艺大师的手笔。”

“我听其他百姓说,”罗穆斯想着,“这大姐身世成谜,坊间对她众说纷纭,还给她起了恰如其分的诨名,叫‘双鱼西施’。”

这天,罗穆斯席地而坐,将布包的宝剑压在屁股下面;

腾出双手,从双鱼西施那里,接过了热气腾腾的饭碗和干干净净的双箸。

“阿姨,”他黑着眼圈看向对方,“您有没有想过……把身上的玉佩,卖给懂行的买家?”

“后生敢保证,”罗穆斯认真说,“卖来的钱,能让您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了。”

双鱼西施听了,先是一怔,而后便放声大笑起来;

便也蹲下来,用带了鱼尾纹的桃花眼看向罗穆斯。

“傻孩子,”她笑容满面,“阿姨问你,你怎么不把破布包裹的宝剑当掉?那就用不着老身来给你赏饭咧!”

“不瞒您说,”罗穆斯即回道,“这是先考唯一的遗物。晚辈来日还要用这二尺短剑,替我祖我父报仇呢!”

双鱼西施听着,郑重点了点头。

“好孩子,”她赞道,“有志气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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