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有……没有……”
沈潜一贯以乡下人见识短浅,对他们的大惊小怪并未起疑。他腹中空虚,要了一碗米饭,几道蔬食,见桌上早已冷却的茶壶,又随口问道,“对了,昨夜坐在我对面的一家人已经走了?”
小二僵在原地,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,“昨夜……公子对面没有人……”
“什么?”
“昨晚公子一人占着这张桌子,自己和自己说话,可吓人哩……”
沈潜又去质问掌柜,得到的回答如出一辙。他怔怔然盯着对面的墙壁,灰白的土墙,斑驳的暗渍,向下流淌的油痕,哪里拼凑得出一家三口的身影?江边忽然响起鼓板、木鱼的吹打,原是最后一日的拜忏道场。十几名出家人的诵唱顺水而来,“我昔所造诸恶业,皆由无始贪嗔痴,从身语意之所生,一切我今皆忏悔(注2)……”
沈潜只觉身上没有一处不被人掰开、拧回,却刻意留下缝隙,好教他永远无法舒坦。那种痛楚无法告于外人,只能喝酒,喝酒,把吃进的食糜连带鲜血、胆汁都呕出来,用明晰的剧痛豁免那连绵无尽的针刺与酸麻。还有一法便是吃药,无论手头有什么药,都一股脑儿吃下去,药性相冲,损伤肺腑,也省得被奇谲异诡勾去性命。他头脑昏沉,有人流处跟随人流,无人声处便走上人们踩出的小径,步履踉跄,不辨晨昏,竟也摸到成都城下。
益,古大都会也。有江山之雄,有文物之盛(注3)。甫入城中,孩童的嬉闹声,小贩的叫卖声,男人女人的谈话声,车马走骡的行驶声如鞭炮般在沈潜的脑海里炸开。一串铃声划开喧嚣,是走方郎中从他的身边经过,“冤亲债主,各归各路,该走的走,该散的散喽!”那音色让他想起无涯子,匆忙折身寻找,然而人海茫茫,魂归何处,只有赵逍不合时宜地堵在路中。“云深兄,”赵逍揉几下被撞疼的胸口,“许久未见,贤兄近来——咦,贤兄面色不佳,往后还应戒酒节欲、善自保养才是!”
想来是满身酒气被他闻见,而憔悴的面色、深重的眼圈又引他联翩浮想。沈潜不欲与他纠缠,“贤弟所言极是,唯是兄公务在身,席不暇暖,调理珍护之事,容后再议……”
粉饰之话,赵逍显然不信。他依然笑容可掬地拦在沈潜身前,抽吸着鼻头问道,“兄台所饮何酒?香气竟如此浓郁。”
“无非乡村浑酒。”
“怎会是村酒?兄台可不能藏私啊!”赵逍揶揄道,“这气味于我似曾相识,一时却想不起来。”
沈潜只想尽快甩掉他,“改日得闲,定邀贤弟至舍下小酌。今日尚有要务,容在下先行告辞!”
二人拱手道别。走出几步,沈潜突然顿住脚步。
他想起身上这股香味的来历。当年他暗中用毒药调换唐王林世炯的丹参丸,为防被人发现,那颗丹参丸便一直藏在身上。岂料近日神思恍惚,竟将它与别的药剂一齐倒入口中,苏合、安息的甜香渗入肌骨,第一个发现的竟是唐王的女婿赵逍!
四年前的除夕,江霖一语解开唐王横死的真相,而向永丰公主求证其父所服丹参丸功效的,正是赵逍!一但让他发现自己是杀害林世炯的凶手,那么属于沈潜的名誉、声望、地位、财富,乃至一切的一切,都将在顷刻之间灰飞烟灭。不,绝不允许这样!一念及此,沈潜飞快转身追上赵逍,“飞卿!”他拉住对方的胳臂,“此前贤弟丢失的黑狗,可是还未找到?”
“你说‘金包儿’?”赵逍眼睛一亮,“沈兄可有什么头绪?”
“前几日我在苟家巷中见一野犬,黑背金腹,眉上两点黄斑,正似飞卿所失之狗,”沈潜早已摸透他的底细,编造谎言信手拈来,“本应尽早告知贤弟,奈何公事鞅掌,适才方忆起此事。”
金包儿是赵逍自幼养大的狗,感情非比寻常。自它从府中突然消失后,赵逍四处寻找,凡有一点线索都不肯放弃,“多谢沈兄!不知兄在苟家巷何处见到此狗?”
“若贤弟不弃,愚兄愿为前引。”
“多谢多谢!”
苟家巷原是先前苟府内部的通道,故而虽位处城市中央,却狭窄、曲折,与周遭的宽街大道格格不入。昔年苟家以贩运木材发迹,大西军攻陷成都时,苟家家主有德积极捐钱捐粮,只盼讨好了新主子,还能继续生意兴隆。争奈独夫之心,唯以“治下之民皆彼之奴,治下之财皆彼之利”,收受献贡,尚为恩典,朝廷所需,岂容私藏?果然,张全寿登殿不久,就以“助饷”之名公然抢掠苟府。苟有德急怒攻心,很快一命呜呼,万贯家财化作灰飞,四世同堂亦随之离散凋零。江永光复四川后,尚存人世的苟家人返回旧宅,请乞了好几番官府,才从贫户、流民手中争回一半住地——原本苟家家眷和仆从居住的房屋间有几尺间隔,便成为如今的苟家巷。苟家巷一边,家资不丰的百姓各自划分地界,打理内外,将生活经营得井井有条。而另一边的苟家子弟们则终日游手好闲、坐吃山空。华屋精宅年久失修,或损或颓,渐成丘墟。因处闹市,总督府屡次提出可以帮忙修缮,然而曾经惨痛的际遇深嵌心中,他们从此不再信任任何官府。赵煜阳苦劝未果,最终只得作罢。
天色渐晚,昔日的仆从屋中已亮起几家灯光,更衬得苟家老宅阴暗、荒凉、鬼气森森。赵逍四下张望,不经打了个寒战,“跑来这么黑的地方,金包儿该多害怕呀!”
“流浪狗多爱躲在废墟里,这样不易被人发现,也不至被人捉去吃掉。”
“也是,”赵逍点点头,“不知苟家二公子富贵可还住在此处?自上次聚仙楼会面后,我已数月不曾见到他。”
“听说去外地贩运药材了。”
“啊,如此甚好!”赵逍很高兴,“富贵兄总算振作精神,决定大干一番事业了!”
沈潜在心里冷笑。半年前苟富贵饿晕在闹市街头,赵逍出手将他救醒,又带他到聚仙楼填饱肚腹。事后富贵为表感激,打算典当家中祖传的自鸣钟宴请赵逍。没想到彼时恰逢张苏府上遭窃,丢失的财物之中,恰好也有一台自鸣钟。典当的掌柜一口认定那钟是富贵盗窃所得,当即上报官府。衙役们不由分说将他羁押入狱,连夜审问,直到富贵被刑求致死,他们才发现这原是一场冤屈——如此悲惨之事,自是不宜被赵逍知晓。世事便是如此,不为世俗所容者,常受世俗无妄之诟。潦倒者一生断送,含冤于地下,不敌贵公子一派天真,未省生悲死哀之喜乐!
沈潜趁赵逍四下寻觅的当口,径直走向马棚,“咦,那是什么声音?”
“哪里?”赵逍走到深潜身边。
“那儿,”沈潜指着马棚的角落,“那里好像有东西在动。”
赵逍的目光并不敏锐,并没有从那团漆黑中发现任何动静,但出于对沈潜的信任,依然擎起烛台,朝他手指的方向走去,“金包儿,金包儿……”
一股邪风吹灭烛火,赵逍被重重踢翻在地。黑暗之中,坚硬的残砖一下下捶打在他的头面之上。鲜血混合脑浆流散在地,带走凄厉的喊叫,无助的呜咽与神志的火苗。赵逍坠入黑暗的深渊,“扑通”一声闷响后,心脏彻底停止跳动。